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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故事 | 李富春:“家财不为子孙谋”

新中国成立后,李富春曾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奠基者和组织者之一。他的夫人蔡畅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卓越领袖和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这对革命夫妇对晚辈和亲属要求严格,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女儿李特特是他们唯一的孩子,李富春夫妇从不娇惯女儿。在李特特的记忆中,母亲只给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在我7岁那年,我们家给聂荣臻和张瑞华的女儿聂力过周岁生日,当时,妈妈送给聂力一套新衣服,也顺便给我买了一件连衣裙。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件粉红色小白花的裙子,那是我最高兴的一天,因为在那之前,我从来没穿过一件新衣服。”

除了女儿,对从小带在身边长大的外孙李勇,李富春夫妇也严格要求,严禁利用干部子女的条件搞特殊。李富春常常教育外孙:“现在人民生活还很苦,我们生活不能特殊,每天能吃上热饭热菜就不错了。”

李勇刚上幼儿园时,蔡畅为避免外孙有养尊处优之想,就将他长托在幼儿园,一星期才回来一次。据李勇回忆:“上小学时,我还是每周回来一次,但外婆每周只给我往返一趟所需的车费5角钱。说起来有点寒碜,有时,我为了节省出买一只冰棒的5分钱,而不得不步行几站路。”有时小孩子回来故意念叨谁家用汽车接了,蔡畅则会耐心解释:“汽车是爷爷奶奶工作用的,不能办私事,更不能接送孩子。”

1975年1月9日,李富春在北京去世。后事办完后,蔡畅见了来自全国各地前来悼念的亲属。她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悲痛,嘱咐亲属们要学习李富春的革命精神,化悲痛为力量,继承他的遗志,努力做好工作。

“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遵照李富春的遗愿,蔡畅把两人长期节省下来的积蓄10多万元交给党组织。1977年4月8日,蔡畅又把自己积存的3万多元作为特别党费上交。身边的工作人员问她:“是否给外孙留下一点?”她坚定地说:“钱是党和人民给我的,用不了就应该退给党和人民。孩子们长大了,应该自食其力,我们共产党人留给子孙后代的,应该是革命的好思想,艰苦奋斗的好传统。”

外孙李勇回忆说:“从我记事时起,我就感受到,外公和他们那一代的许多共产党人一样,生活的目的不在为自己,而在为人民;不是图享受,而是求奋斗,决不伸手索取丝毫的个人特权,却毫无保留地奉献个人的一切,这就是外公的价值观。”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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